水域與陸地連接及活化海濱專責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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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與陸地連接及活化海濱專責小組會恪守《海港規劃原則及指引》,並就海港界線(附件)內有關水域與陸地連接,以及海濱用地與鄰近水域的設計、管理和活化的以下各個範疇,向海濱事務委員會提供協助

  1. 檢視海港界線內海濱用地與鄰近水域的水域與陸地連接及需依靠水域進行的用途;
  2. 就制訂一項全面計劃,以確立維港作為作業海港兼旅遊、康樂、休憩及運動地方的定位提供意見;
  3. 物色短期及長期發展機會,並就與落實計劃有關的水域與陸地連接及活化海濱用地與鄰近水域事宜提供意見;
  4. 就維港範圍內的水上運輸及其推廣提供意見,以加強暢達性及增加海濱用地與鄰近水域對遊客的吸引力;
  5. 就維港的旅遊、康樂、休憩及水上運動用途,以及支援水域與陸地連接以推廣這些用途,為社區及持份者(包括海港辦事處、政府部門、項目倡議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意見及指引;
  6. 就維港的品牌及文化遺產(包括推廣及協助在維港以內及海濱地區舉辦活動),為社區及持份者(包括海港辦事處、政府部門、項目倡議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意見及指引;
  7. 就海濱用地與鄰近水域的設計、管理和活化,為社區及持份者(包括海港辦事處、政府部門、項目倡議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意見及指引;以及
  8. 帶領進行海港辦事處以海濱事務委員會名義委聘的相關研究,包括就擬備簡報/工作範疇、選聘顧問的評估準則、評核研究過程和結果,以及有關建議方面,提供意見。

本專責小組會定期向海濱事務委員會匯報其建議及進度。

2018 年 11 月 18 日修訂

海港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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