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与陆地连接及活化海滨专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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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与陆地连接及活化海滨专责小组会恪守《海港规划原则及指引》,并就海港界线(附件)内有关水域与陆地连接,以及海滨用地与邻近水域的设计、管理和活化的以下各个范畴,向海滨事务委员会提供协助

  1. 检视海港界线内海滨用地与邻近水域的水域与陆地连接及需依靠水域进行的用途;
  2. 就制订一项全面计划,以确立维港作为作业海港兼旅游、康乐、休憩及运动地方的定位提供意见;
  3. 物色短期及长期发展机会,并就与落实计划有关的水域与陆地连接及活化海滨用地与邻近水域事宜提供意见;
  4. 就维港范围内的水上运输及其推广提供意见,以加强畅达性及增加海滨用地与邻近水域对游客的吸引力;
  5. 就维港的旅游、康乐、休憩及水上运动用途,以及支援水域与陆地连接以推广这些用途,为社区及持份者(包括海港办事处、政府部门、项目倡议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意见及指引;
  6. 就维港的品牌及文化遗产(包括推广及协助在维港以内及海滨地区举办活动),为社区及持份者(包括海港办事处、政府部门、项目倡议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意见及指引;
  7. 就海滨用地与邻近水域的设计、管理和活化,为社区及持份者(包括海港办事处、政府部门、项目倡议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意见及指引;以及
  8. 带领进行海港办事处以海滨事务委员会名义委聘的相关研究,包括就拟备简报/工作范畴、选聘顾问的评估准则、评核研究过程和结果,以及有关建议方面,提供意见。

本专责小组会定期向海滨事务委员会汇报其建议及进度。

2018 年 11 月 18 日修订

海港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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