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区海滨发展专责小组
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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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责小组职权范围内的海滨用地在夹附的地图中以绿色标示。

港岛区海滨发展专责小组会参照海港规划原则及指引,并就有关港岛区海滨用地和海港范围内邻近水域发展的以下各个范畴向海滨事务委员会提供协助 –

  1. 就海滨发展建议的规划、土地/海事用途、城市设计及实施提供意见,并进行监察;
  2. 倡导优化海滨措施及项目,并就其推行策略提出建议;
  3. 就海滨用地合适的管理模式提出建议,以便积极推动与非政府机构(包括各区议会、商业机构、社会企业、以社区为本的信托基金、按特定目的成立的公司及其他非政府机构)合作;
  4. 按需要为社区及持份者(包括海滨办事处、政府部门、项目倡议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意见及指引;以及/或就海滨发展项目的规划及城市设计建议或举办公众参与活动;
  5. 通过市场推广及建立品牌,向市民及旅客宣传海滨;以及
  6. 带领进行海港办事处以海滨事务委员会名义委聘的相关研究,包括就拟备简报/工作范畴、选聘顾问的评估准则、评核研究过程和结果,以及有关建议方面,提供意见。

本专责小组会定期向海滨事务委员会汇报其建议及进度。

2018 年 3 月 21 日修订

海滨地带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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