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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事务委员会

职权范围

海滨事务委员会的成立旨在:

  1. 在构想、规划、城市设计、发展、市场推广、品牌建立、管理及营运海滨用地、海港范围内邻近水域及相关设施方面,持续无间地担当倡导、监察及积极的咨询角色;
  2. 统筹及监督海滨规划、城市设计、发展及管理工作,以确保能有效整合这些主要范畴的工作;
  3. 由政府及/或透过采用与私营界别(包括小区、社会企业及非政府机构)不同类别的合约委托/合作安排,在符合公众最佳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及推动海滨用地及海港范围内邻近水域的发展、管理及保养;
  4. 在推展海滨发展项目时,按需要为小区及持份者(包括海港办事处、政府部门、项目倡议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意见及指引;以及
  5. 带领进行海港办事处以本委员会名义委聘的相关研究,包括就拟备简报/工作范畴、选聘顾问的评估准则、评核研究过程和结果,以及有关建议方面,提供意见。

海滨地带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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